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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追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

时间:2023-04-17 18:54

各位考生:

因学校指标调整,现给我院追加3个招生指标。根据《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》第八条第七款,“拟录取名单公示后,如上级部门追加名额,或者在公示期间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,学院可在剩余全体合格考生(不区分学科/领域)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征求志愿拟录取,录取领域为材料与化工。被其他单位拟录取的考生,不具备被我院录取资格。”补录的三位同学录取专业为材料与化工,录取研究方向为材料化学工程。专业调整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(学院将开放调剂系统进行录取),专业未调整的考生直接拟录取。补录名单公示如下:

 

 

 



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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